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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
      江西市场监管系统争创新时代“第一等的工作”
      1月11日江西省召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据悉,2022年,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将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的原则要求,树牢“服务有情,监管有力”工作理念,紧扣“促发展拉高线,保安全守底线”工作目标,以“勇担当、善作为、站前列、争一流”的精神状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守“三大安全”底线,提升质量发展高线,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争创新时代江西市场监管“第一等的工作”。  聚焦共性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着眼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围绕共性需求、共性问题,优服务、重帮扶、稳预期,更好地推动全省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一方面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发展壮大,确保到2023年实现500万市场主体发展目标;另一方面抓好新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优化调整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切实使统一市场主体登记、简易注销制度、歇业制度等制度创新成果惠及广大市场主体。同时,提升改革成效,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加快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努力让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  创新工作抓手,提升质量发展水平。聚焦全省“2+6+N”重点产业,深化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省质量水平再提升。不仅要聚各方合力,进一步传导压实抓质量的地方责任,增强企业质量工作主体意识;还要抓标杆引领,突出江西生态优势,深化“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持续推进“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提升绿色生态产业整体竞争力和知名度;更要强创新支撑,深化实施发明专利提质倍增三年行动,推动全省专利创造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坚持“严”的主基调,夯实“三大安全”底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不仅要健全机制保安全,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而且要前移关口保安全,充分发挥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有效手段,切实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并加大事前和源头隐患治理力度,建立隐患治理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把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在初发萌芽阶段。不仅要突出重点保安全,强化大米、婴幼儿辅助食品、校园食品、农村食品、网络餐饮等重点监管;而且要发展产业保安全,持续推动家俱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链优化升级,突出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巩固小作坊三年提升行动成效。  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既要加强公平竞争执法,“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更要加强重点领域整治,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坚持消费环境与消费维权两手抓,开展线上线下全链条治理,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城市等创建活动,深入推动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探索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意识,提升消费供给质量,加快构建消费环境共治格局。加强12315平台建设,健全12315行政执法体系,支持消保委(消协)组织建设,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建设12315五级联动效能评价体系,探索实施多方线上调解,优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消费纠纷调处效率,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让人民群众消费权益更有保障。  强化改革探索,健全市场监管机制。不仅要完善制度体系,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职能定位、职责范围、监管手段,厘清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而且要创新信用监管,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部门联合惩戒,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同时,深入推进智慧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方式,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风险,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水平。
      2022-02-08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一、发展现状和形势(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数字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信息基础设施全球领先。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光纤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建设和应用加速推进。宽带用户普及率明显提高,光纤用户占比超过94%,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108%,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活跃用户数达到4.6亿。产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农业数字化全面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工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更多企业迈上“云端”。新业态新模式竞相发展。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移动支付广泛普及,在线学习、远程会议、网络购物、视频直播等生产生活新方式加速推广,互联网平台日益壮大。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度提升,“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服务管理新模式广泛普及,数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水平跃居全球领先行列。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等在全球赢得广泛共识,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明显成效,“丝路电商”合作成果丰硕,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加速出海,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间数字鸿沟未有效弥合,甚至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数据资源规模庞大,但价值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二)面临形势。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数字经济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世界主要国家均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纷纷出台战略规划,采取各种举措打造竞争新优势,重塑数字时代的国际新格局。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不断凸显,成为最具时代特征的生产要素。数据的爆发增长、海量集聚蕴藏了巨大的价值,为智能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协同推进技术、模式、业态和制度创新,切实用好数据要素,将为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带来强劲动力。数字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方式正有效打破时空阻隔,提高有限资源的普惠化水平,极大地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数字经济发展正在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规范健康可持续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快速扩张,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转变传统发展方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水平,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道路。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和国际,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突出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作用,促进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形成以技术发展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以领域应用带动技术进步的发展格局。坚持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坚持以数字化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广阔市场空间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以数据流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高效贯通,推动数据技术产品、应用范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协同创新。坚持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突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健全完善协同监管规则制度,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政策法规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持系统推进、协同高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经济社会各主体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机制。结合我国产业结构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系统谋划、务实推进,更好发挥政府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成,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成效显现,数据确权、定价、交易有序开展,探索建立与数据要素价值和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农业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速普及,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拓展显著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大幅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在部分领域形成全球领先优势。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广泛普及,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基础设施广泛融入生产生活,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数字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络化、数字化、智慧化的利企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数字鸿沟加速弥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协调统一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基本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机制基本健全。政府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和市场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数字经济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进一步增强。展望2035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熟期,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三、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一)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有序推进骨干网扩容,协同推进千兆光纤网络和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商用部署和规模应用,前瞻布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网络技术储备,加大6G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推动6G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加快布局卫星通信网络等,推动卫星互联网建设。提高物联网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覆盖水平,增强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二)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区布局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数据中心集群,结合应用、产业等发展需求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云网协同发展,提升数据中心跨网络、跨地域数据交互能力,加强面向特定场景的边缘计算能力,强化算力统筹和智能调度。按照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原则,持续推进绿色数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智能计算中心有序发展,打造智能算力、通用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的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面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语言智能等重点新兴领域,提供体系化的人工智能服务。(三)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稳步构建智能高效的融合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水平。高效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升支撑“智能+”发展的行业赋能能力。推动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和生产装备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视觉、机器学习等技术应用。建设可靠、灵活、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撑制造资源的泛在连接、弹性供给和高效配置。加快推进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物流、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智能化水平。构建先进普惠、智能协作的生活服务数字化融合设施。在基础设施智能升级过程中,充分满足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求,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四、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一)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支持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聚焦数据的标注、清洗、脱敏、脱密、聚合、分析等环节,提升数据资源处理能力,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数据管理水平和数据质量,探索面向业务应用的共享、交换、协作和开放。加快推动各领域通信协议兼容统一,打破技术和协议壁垒,努力实现互通互操作,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推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统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基础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释放数据红利。(二)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治理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鼓励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推动形成数据资产目录,逐步完善数据定价体系。规范数据交易管理,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提升数据交易效率。严厉打击数据黑市交易,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三)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适应不同类型数据特点,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数据开发利用机制。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满足各领域数据需求。鼓励重点行业创新数据开发利用模式,在确保数据安全、保障用户隐私的前提下,调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参与数据价值开发。对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允许加工利用的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通过数据开放、特许开发、授权应用等方式,鼓励更多社会力量进行增值开发利用。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数据融合及产业生态培育,提升城市数据运营和开发利用水平。五、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一)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强化数字化思维,提升员工数字技能和数据管理能力,全面系统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强化全流程数据贯通,加快全价值链业务协同,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能力,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率。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从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的环节入手,加快推进线上营销、远程协作、数字化办公、智能生产线等应用,由点及面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延伸拓展。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企业等立足自身优势,开放数字化资源和能力,帮助传统企业和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技术和资金壁垒,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二)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大力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数字化水平。纵深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动装备数字化,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完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培育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等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商务,全面加快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管理体系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业的品质与效益。促进数字技术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领域的深度应用,引领咨询服务和工程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智慧能源建设应用,促进能源生产、运输、消费等各环节智能化升级,推动能源行业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动产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培育供应链金融、服务型制造等融通发展模式,以数字技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三)推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引导产业园区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丰富技术、数据、平台、供应链等服务供给,提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共享水平,引导各类要素加快向园区集聚。围绕共性转型需求,推动共享制造平台在产业集群落地和规模化发展。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各类产业集群跨区域、跨平台协同新机制,促进创新要素整合共享,构建创新协同、错位互补、供需联动的区域数字化发展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四)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建立市场化服务与公共服务双轮驱动,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多要素支撑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解决企业“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难题。面向重点行业和企业转型需求,培育推广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聚焦转型咨询、标准制定、测试评估等方向,培育一批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市场规模和活力。支持高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协同,建设综合测试验证环境,加强产业共性解决方案供给。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衔接集聚各类资源条件,提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打造区域产业数字化创新综合体,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六、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一)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瞄准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关键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材料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以数字技术与各领域融合应用为导向,推动行业企业、平台企业和数字技术服务企业跨界创新,优化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机制,加快创新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鼓励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创新联合体等新型创新主体,打造多元化参与、网络化协同、市场化运作的创新生态体系。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创新模式开放化演进。(二)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关键产品自给保障能力。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加强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的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5G、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加快平台化、定制化、轻量化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新兴数字产业新优势。协同推进信息技术软硬件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加快集成适配和迭代优化,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三)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数据、产品、内容等资源整合共享,扩大协同办公、互联网医疗等在线服务覆盖面。深化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拓展创新、生产、供应链等资源共享新空间。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经济,加快优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运营,培育智慧销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新增长点。完善多元价值传递和贡献分配体系,有序引导多样化社交、短视频、知识分享等新型就业创业平台发展。(四)营造繁荣有序的产业创新生态。发挥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资源共享和数据开放,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鼓励开源社区、开发者平台等新型协作平台发展,培育大中小企业和社会开发者开放协作的数字产业创新生态,带动创新型企业快速壮大。以园区、行业、区域为整体推进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技术研发、标准制修订、测试评估、应用培训、创业孵化等优势资源汇聚,提升产业创新服务支撑水平。七、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一)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利企便民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字身份统一认证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公文等互信互认,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向基层深度拓展,提升服务便利化、共享化水平。开展政务数据与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增强基于大数据的事项办理需求预测能力,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聚焦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实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二)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加快推动文化教育、医疗健康、会展旅游、体育健身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复用。充分运用新型数字技术,强化就业、养老、儿童福利、托育、家政等民生领域供需对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智慧广电网络,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升级改造。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加强面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的远程服务,拓展教育、医疗、社保、对口帮扶等服务内容,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升面向特殊群体的数字化社会服务能力。促进社会服务和数字平台深度融合,探索多领域跨界合作,推动医养结合、文教结合、体医结合、文旅融合。(三)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协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完善农村地区信息化服务供给,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构建城乡常住人口动态统计发布机制,利用数字化手段助力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打造智慧共享的新型数字生活。加快既有住宅和社区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智能系统,打造智能楼宇、智能停车场、智能充电桩、智能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引导智能家居产品互联互通,促进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智能互动,丰富“一键控制”、“一声响应”的数字家庭生活应用。加强超高清电视普及应用,发展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新业态。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8K高清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鼓励建设智慧社区和智慧服务生活圈,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整合,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支持实体消费场所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推广智慧导览、智能导流、虚实交互体验、非接触式服务等应用,提升场景消费体验。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打造数字产品服务展示交流和技能培训中心,培养全民数字消费意识和习惯。八、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一)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发展和监管两手抓。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明晰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范围和统一规则,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分类清理规范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鼓励和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加强征信建设,提升征信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协同会商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探索开展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试点,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二)增强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强化政府数字化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有效发挥对规范市场、鼓励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推进完善风险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和机制,强化重大问题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升系统性风险防范水平。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有效衔接,强化对平台经营者及其行为的监管。(三)完善多元共治新格局。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形成治理合力,鼓励良性竞争,维护公平有效市场。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建设和行业自律,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培育多元治理、协调发展新生态。鼓励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渠道,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数字经济治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畅通多元主体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九、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一)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要求,确保重要系统和设施安全有序运行。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事件预警通报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威胁发现、应急指挥、协同处置和攻击溯源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电信、金融、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要行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支持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支持网络安全保护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信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强化针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研究管理,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加快发展网络安全产业体系,促进拟态防御、数据加密等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支持发展社会化网络安全服务。(二)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研究推进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销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数据使用者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依法依规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保护,做好政务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的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网络安全审查、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等,有效防范国家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推动提升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增强重点行业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身份信息、隐私信息、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传输和使用,加强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安全监管能力。(三)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防范各类风险叠加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原创性、引领性创新领域,避免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盲目跟风炒作等,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业态和模式创新。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加强动态监测,规范数字金融有序创新,严防衍生业务风险。推动关键产品多元化供给,着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引导企业在法律合规、数据管理、新技术应用等领域完善自律机制,防范数字技术应用风险。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完善灵活就业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探索建立新业态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着力推动数字经济普惠共享发展,健全完善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的网络保护机制。十、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一)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以数字化驱动贸易主体转型和贸易方式变革,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环境。完善数字贸易促进政策,加强制度供给和法律保障。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探索放宽数字经济新业态准入,引进全球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华设立运营总部、研发设计中心、采购物流中心、结算中心,积极引进优质外资企业和创业团队,加强国际创新资源“引进来”。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针对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二)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深入发展。加强统筹谋划,高质量推动中国—东盟智慧城市合作、中国—中东欧数字经济合作。围绕多双边经贸合作协定,构建贸易投资开放新格局,拓展与东盟、欧盟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与非盟和非洲国家研究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统筹开展境外数字基础设施合作,结合当地需求和条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跨境光缆建设合作,保障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可信服务网络和应用支撑平台,为广泛开展数字经济合作提供基础保障。推动数据存储、智能计算等新兴服务能力全球化发展。加大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合作模式创新,支持我国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三)积极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倡导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积极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加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和治理规则。依托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数字经济标准国际协调和数字经济治理合作。积极借鉴国际规则和经验,围绕数据跨境流动、市场准入、反垄断、数字人民币、数据隐私保护等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治理规则。深化政府间数字经济政策交流对话,建立多边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拓展前沿领域合作。构建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防范各类涉外经贸法律风险,为出海企业保驾护航。十一、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务实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各地方要立足本地区实际,健全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的解读与宣传,深化数字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完善统计测度和评价体系。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强跨部门协调沟通,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数字经济薄弱环节的投入,突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建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拓展多元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数字经济细分领域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统筹引导,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三)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计划,扩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鼓励公共数字资源更大范围向社会开放。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数字技术技能类人才培养,深化数字经济领域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实施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提高老年人、残障人士等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切实解决老年人、残障人士面临的困难。提高公民网络文明素养,强化数字社会道德规范。鼓励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积极探索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及激励政策。(四)实施试点示范。统筹推动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完善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机制,构建引领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高地。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的改革举措,采取有效方式和管用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支持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采取产业、财政、科研、人才等政策手段,不断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鼓励跨区域交流合作,适时总结推
      2022-01-21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
      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总结总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市场监管新征程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作出更大贡献。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张工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组长黄永达等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全程推动,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科学态度,围绕党的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围绕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理论体系,为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指出,一年来,总局党组始终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精心谋划部署,创新载体举措,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在系统学习恢宏壮丽的百年党史中明理增信,进一步坚定了历史自信、增强了历史自觉;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为群众办实事中砥砺初心使命,进一步树牢了宗旨意识;在担当作为中锤炼队伍,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   会议强调,通过一年来丰富的、多层次的党史学习教育,总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工作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自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必须崇尚严实作风,保持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   会议要求,要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市场监管优异成绩建功新时代。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坚持市场监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后半篇文章”;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狠抓贯彻落实,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田世宏主持会议,总局及有关领导甘霖、唐军、秦宜智、蒲淳、杨逸铮、申长雨、焦红出席会议。总局总工程师、食品安全总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司局司局级干部,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纪委书记,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2-01-06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1〕611号)要求,加强对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省局于4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2021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抽取下达的检查名单,省局组织有关市(州)局从获证组织所在辖区的认证监管执法人员中抽取检查人员,并邀请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对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实施了检查。此次检查共面向13家认证机构、66家获证组织,涉及80张认证证书。   检查的认证种类涉及9类:质量管理体系证书41家、环境管理体系证书20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9家、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3家、商品售后服务证书2家、有机产品(0GA)证书2家、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1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1家、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证书1家。   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10家,限期整改26家,证书暂停1家,证书已注销2家,1家公司已注销。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认证机构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认证规则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对获证组织开展监督审核、提供认证服务;获证组织基本能够按照所建立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保持认证的有效性,但也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认证合同不规范、签章不齐全;认证证书的地址与企业经营地址与不一致;审核人数与企业实际人数不符;监督审核报告不规范、记录信息不充分、覆盖面不全;个别认证公司的审核报告与获证组织的实际不符。   (二)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存在“两张皮”现象;二是住所地址搬迁后,未及时通报认证机构依规则变更证书;有增加场所地址的,证书中未按规则要求增加;三是2020年、2021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相似度较高,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四是内审和管理评审年度频次不满足;五是环境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场地规划合理性、安全管理措施等不够,风险意识较薄弱;六是认证证书已不使用但未按规则要求及时注销等。   三、处理建议   (一)做好督促整改落实。相关市州局要进一步做好整改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获证组织的跟踪监督,督促企业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认证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保持认证的有效性,对不能持续保持认证规定要求的,要监督认证机构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二)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认证监管业务能力,履职尽责,突出重点,加强认证监管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不断提高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三)省认证认可协会应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风险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要按照社团章程规定,认真落实行业自律要求,实施协会内部信用惩戒,加强社团成员管理,配合认证行政监管部门共同维护认证市场良好秩序。 
      2022-01-04
      权威面对面|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 ——访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
      “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只有各类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健康发展,才能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2022年,在以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如何统筹“稳”和“进”?围绕这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强化市场监管“稳”的职能,迈出“进”的新步伐   立足稳定宏观经济和社会大局,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稳”的职能,如何理解和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张工提出了三方面的“稳”:维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环境,维护好稳定的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守稳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底线。   “深入分析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影响,密切关注市场主体的运行状况和政策诉求。”张工说,综合运用纾困减负、激活增效的各种政策工具,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支持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公正、透明、预期稳定的制度环境。  在深化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方面,张工表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铁拳”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突出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张工说,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有效处置,确保守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以赴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食品供应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安全和供给工作。    张工表示,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和提升综合效能上迈出“进”的新步伐。如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准入准营规则,促进市场主体服务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手段,更好适应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快速变化。   “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早谋划、早出台、早见效。对于安全风险隐患、影响民生以及对产业链供应链具有冲击和传导效应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预警防范,严格监管执法。”张工表示,更好统筹把握支持和规范发展的着力点,实现市场监管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聚焦“六稳”“六保”关键环节,以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张工介绍,2021年,我国市场主体达到1.5亿户,企业活跃度保持70%左右,为经济行稳致远储备宝贵资源。2022年,将聚焦“六稳”“六保”关键环节,以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十四五”时期,商事制度改革从解决市场主体“准入难”进入解决“准营难”的攻关期。在高标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方面,张工透露,将完善“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两张清单的联动调整机制,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准入准营规则。   对于已经出台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张工表示,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包括着眼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对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着力完善和落实帮扶政策。”张工介绍,将会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持续优化扶持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一体化、一站式政策服务平台。  2021年,涉企收费规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退还企业54.5亿元。“强化涉企收费规范治理和大宗商品价格监测监管。”张工表示,这是为了更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方面,张工表示,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持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专利转化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大力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   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  “随着超大规模市场的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的竞合关系发生深刻变化,资本在壮大中利弊两方面特征日益显现,市场垄断和行政性垄断同时并存,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亟须加强。”张工说。   张工表示,2021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在促进公平竞争治理方面取得一系列积极进展。2022年,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更好发挥公平竞争监管在宏观经济治理中的作用。   如何引导各类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规范发展?张工说,为企业竞争行为设置好“红绿灯”、明确规则底线,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不断健全充实多层次竞争监管的法律规章、指南体系,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围绕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张工强调,这是需要进一步统筹把握的竞争规制重点。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如何推动企业健全内部竞争合规制度,完善预防性监管措施?张工说,进一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规制链条,推动监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推动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如何理解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张工说,进一步形成协同监管的规制合力。推进市场准入、行业监管和竞争监管等更加紧密衔接,更加注重由监管执法个案对接向深层次制度对接转变。   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体现了国家对反垄断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张工表示,以充实反垄断力量为契机,未来将深化理论研究、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提升竞争监管科学化、系统化水平。 
      2021-12-29
      荐读 | 让小微不再微小,让小微永远微笑——“质量认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浙江典型案例
      “我们靠稳定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口碑;靠创新的营销服务模式,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能够稳定持续发展。”9月17日,浙江珠江德华钢琴有限公司代表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质量认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浙江分论坛”活动现场,向与会嘉宾及媒体代表们讲述公司在互联网时代下的钢琴质量提升之旅。  质量认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是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重要主题活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共同承办。旨在展现认证助力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成效,扩大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影响力,推动我国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大会获得了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东等七大省市场监管局的大力响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下,河北、江苏、浙江、河南等四个省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认证工作特色,围绕认证如何高效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这一焦点问题,承办主题分论坛,分享经验与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顾文海带领下,来自基层政府、市/县市场监管局、企业和认证检测机构的13位专业人士,为分论坛的观众们带来一场场有关于质量认证助力产业经济腾飞的精彩演讲与访谈交流,尤其是重磅发布的《质量认证助力浙江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浙江样本”。  解决小微企业“成长的烦恼”  “浙江方案”十分可行  浙江省是享誉全国的民营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全省小微企业总量从2018年的168万家增长至目前的250万家,年均增幅22%以上。  但在数量规模持续壮大的背景下,一些小微企业也逐渐地暴露出了“成长中的烦恼”。低效的质量管理、薄弱的品控体系以及相关产量质量标准体系的缺失等问题,往往会使小微企业失去市场先机,断送了竞争优势,成为成长发展的“绊脚石”“拦路虎”。  质量认证被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如何解决小微企业“成长的烦恼”?质量认证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手段。  “我觉得导入质量管理体系给企业在产品生产管控和在市场销售管控方面带来了质的飞跃。两年下来我们产品质量合格率提升10%左右,动销率每年也在以5%的速度提升。”在《打造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最优生态——吴兴童装试点与启示》的演讲单元上,湖州市男生女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英认为,质量管理体系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帮助非常大。  这一观点,也在《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浙江实践——“嵊州厨具”提升试点与启示》交流环节中,得到佐证。  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聚焦23个产业630家试点企业,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列入“三强一制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如充分运用质量认证的手段,率先构建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的“品字标”认证体系,全力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通过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质量作出合格评价,向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国际社会传递信任,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供给质量和市场信誉……  这一系列行动措施,使得中小企业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升,质量认证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质量认证提升新格局。  目前,浙江省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累计颁发各类有效证书数37.5 万张,获证企业组织8.4万余家,占到全国的 13.26%。其中,截至8月,浙江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8892张(去年同期55025张),获证企业56869家(去年同期51658家),今年比去年同期新增获证企业5211家。  这也是“浙江方案”向全国推广宣传的底气所在。  助力小微企业“轻装前行”  数字化认证推进势头强劲  今年世界认可日,“浙江同线同标同质”(简称“三同”)在线应用场景正式上线,9月8日,电商平台网易严选“三同”产品专区发布,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达到生产过程可控、产品质量升级,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目前,累计“三同”在线平台注册企业503家,上线产品572种,其中食品农产品116种,一般消费品工业品456种。  而这只是浙江利用数字化认证,推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等一揽子服务和解决方案,助推企业持续成长的一个缩影。  “听完《数字化认证引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提质,企业提能,行业提效,‘三分法’全面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等主旨演讲与案例示范,觉得在数字化的创新和应用方面,浙江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试行。”浙江分论坛上,一些与会嘉宾,深受触动。  近年来,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为小微企业常态化开放实验室,服务企业11万批次,减免各类涉企检验检测认证费用2.27亿元;“浙里检”入驻全国各类检测认证机构454家,平台服务小微企业订单数达14.36万单;深入应用“浙江企业在线”“浙江质量在线”等数字化平台,推广“质量门诊”,组织专家在线为企业问诊把脉,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认证难题。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轻骑兵”。这些举措,进一步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降费用、降成本,使其得以“轻装前行”。  同时,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的“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体系,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研究,已从单一的认证模式发展为“1+N”融合认证模式,通过引入“数据化”评价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化”认证。可以更加灵活运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工具,让小微企业受惠于质量提升,增强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2428张、有效企业数1624家;推行“一次认证、多国证书”模式,发布国际证书274张,有力帮助企业破除贸易壁垒,走上国际化发展道路。  250万家中小微企业如毛细血管,用涓涓流动的活力支撑着全省经济健康发展。这是保市场主体的重要对象,是保就业的重要力量,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下一步,浙江将充分运用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一国际公认的质量管理优良方法,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精准上发力,在实效上见章,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为其发展注入更多的底气和信心,创新发展,共享未来。
      2021-12-24
      江西省局组织开展创建“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评审交流活动
      12月15日至17日,2021年创建“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评审交流活动在靖安举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章志键参加交流活动。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江西绿色生态”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江西共有2个“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10个“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10个“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全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数达到1590张,位居全国第三;获证组织1015家,位居全国第五,两项数据都实现了大幅增长。   今年,共有南昌、新建、寻乌、于都、定南和新干等6个县(区)申报创建。此次评审活动,江西省局组织专家对创建县(区)申报材料进行了文件评审。各创建县(区)领导带队参加了现场答辩。   在交流活动座谈会上,章志键要求,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有机产品影响力;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描绘好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美好画卷;认证机构要热情服务,做好技术支持;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党组的要求,深化“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有机产业提质增量,同时,要加强对获证组织、认证机构和认证产品的监管,整治认证乱象,维护好认证市场秩序,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宜春市政府领导在座谈会上致辞,靖安县政府领导介绍了该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的经验做法,认证机构代表介绍了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的注意事项,其他参会代表就有机产品认证和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参会代表考察了靖安县古楠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有机稻种植基地。   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厅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创建县(区)政府代表队、创建辅导机构、有关设区市局代表及评审专家等70多人参加评审交流活动。
      2021-12-23
      唐军出席2021年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议
       12月2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举办2021年全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会议。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唐军指出,几年来,CNAS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合格评定工作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认可制度齐全性和实施规模走在国际前列,认可监督机制创新、认可国际互认合作、认可服务监管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   唐军强调,明年认可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供给,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一是在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要更加主动作为。要紧扣创新驱动,紧扣绿色引领,紧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认可制度的推陈出新。二是在应对全球化新形势新挑战方面要更好发挥作用。三是在认可工作方向方面要更善于把握规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体系,坚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坚持实施国际化战略、推进国际互认,坚持走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中国认可发展之路,坚持不断提升认可有效性和公信力,坚持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CNAS秘书长肖建华作工作报告,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可检测司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2021-12-20
      两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于第30个“国际残疾人日”期间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质量认证作为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已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被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指导意见》以体现社会关爱、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政府引导、统筹推动,需求主导、稳步推进,以人为本、社会共治”为基本原则,从制度顶层设计、社会多元联动、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制定了8项重点任务和3条保障措施,聚焦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等社会成员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体系建设,构建政府、行业组织、认证机构、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格局。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将进一步强化《指导意见》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推广,深化交流合作,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社会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国家无障碍事业发展提供质量认证“中国方案”。
      2021-12-10
      甘肃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会在金昌召开
      12月1日至3日,甘肃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会在金昌市召开,本次推进会采取“现场观摩+交流座谈”的方式进行,总结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成效,分享交流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吉永峰,市委常委、副市长洪嘉庆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与会人员先后实地观摩了金昌宇恒镍网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元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处,了解金昌市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知识产权运用、品牌效应创建情况。  今年以来,金昌市狠抓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转型高质量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对30余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现状摸底调研,确定金昌宇恒镍网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元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全市首批小微企业提升行动服务企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成立帮扶专班,确定专人负责,开展专项帮扶,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最大化获得红利。  座谈会上,洪嘉庆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各地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金昌市将以此活动为契机,以“指导小微企业管理提升工作融入地方经济发展,树立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标杆,务实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动小微企业的总体质量管理水平有显著提升”作为行动方针和目标,对标定向,聚焦发力,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要把提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同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质量发展为了人民、质量发展依靠人民、质量发展惠及人民。
      2021-12-09
      唐军赴甘肃省礼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军带队赴总局定点帮扶县甘肃省礼县,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深入实地督导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调研期间,唐军在石桥镇考察总局重点产业帮扶项目——国药集团礼县大黄产业园建设情况,详细了解项目进展,与各方现场研究解决困难问题。赴永兴镇考察总局帮扶建设的苹果智能分选线项目,走访慰问捷地村脱贫户,并看望了总局挂职干部。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座谈会上,唐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落实总局党组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建结对帮扶机制,整合全系统、全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支持礼县补短板、促发展,助力礼县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要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要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乡村人才振兴,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对口帮扶取得实效,大力促进乡村振兴事业不断发展。总局办公厅、登记注册局、食品生产司、机关党委以及甘肃省市场监管局、陇南市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海天味业、华彬集团两家爱心企业共同赴礼县助力总局定点帮扶工作,并向礼县捐赠帮扶资金130万元。
      2021-12-06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残联 关于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残联,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作用,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服务水平,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体现人文关怀,推动社会公平,现就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等社会成员出行、参与社会生活的需求,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推行无障碍设计、设施及服务等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社会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统筹推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共同协调指导全国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发挥政府引导、行业示范作用,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采信和推广应用。2.需求主导,稳步推进。充分挖掘市场消费、产品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需求,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体系研发及建设。根据需求分级分类,在重点领域优先开展认证,推动建立无障碍环境认证制度。3.以人为本,社会共治。以体现社会关爱、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无障碍环境认证体系建设,形成政府、行业组织、认证机构、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二、主要任务(三)加强质量认证顶层设计。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共同建立分工明确、运作高效的工作指导机制。强化政府支持引导,优化无障碍环境认证制度设计,完善标准与认证衔接,推动无障碍环境认证结果采信应用,形成认证规范有效、服务作用凸显的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局面,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四)增加无障碍环境认证供给。以重点受益群体迫切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相关设计、设施及服务认证,对急需规范和认证条件成熟的无障碍环境率先优先实施认证。结合无障碍环境建设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研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认证项目,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认证供给水平。(五)鼓励认证结果采信。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协调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无障碍环境认证应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鼓励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无障碍环境认证结果,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六)强化人才培养和认证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团队的作用,与相关专业机构和团队紧密合作,为认证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加强认证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无障碍环境认证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认证能力。(七)完善基础研究。从推进标准制修订、设计研发、检测认证、应用推广等方面加强无障碍环境相关技术研究,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认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为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硬设施”和“软服务”提供保障。(八)支持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培育设计研发能力,通过融合运用新技术,加快推动认证技术、认证模式、认证流程的创新发展。对于新研发的认证领域和认证技术,在不违背认证相关原则前提下,积极支持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知识产权、版权等核心技术保护。(九)健全认证制度评估。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共同建立无障碍环境认证制度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完善认证制度的适宜性和增长情况,了解认证制度实施情况,及时督促更新认证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认证质量。(十)推动社会多元联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对无障碍环境认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认证机构要主动公开认证依据标准、程序、方法、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认证公信力。推动建立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获证组织、消费者的关联制约机制和风险责任机制,实现多元共治。三、保障措施(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多角度、多渠道、多领域宣传推广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宣传合力。以使用者和采购方为关注焦点,采用生动活泼、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十二)深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无障碍环境认证组织和机构的信息交流,学习借鉴国际无障碍环境建设有益经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认证品牌,为国家无障碍事业发展提供质量认证“中国方案”。(十三)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对认证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认证工作规范有序、竞争公平。依法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失信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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