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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检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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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改革发展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5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2025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4年度工作,部署2025年度任务。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束为作工作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党组书记单忠德,商务部谈判副专员韩长天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总局党组“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特色优势,有效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突出赋能价值,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抓牢监管主责,大力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坚持正风肃纪,切实加强行风廉政建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新成效。会议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做好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国际合作互认能力和行业治理水平,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更大力量,努力彰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新作为。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以提振市场信心为根本,彰显服务高质量发展担当作为。三是坚持以务实合作互认为目标,提升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成效。四是坚持以公信力建设为基石,提高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水平。五是坚持以化提升为主线,增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队伍素质能力。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同志,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和特邀单位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2024-12-27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认证将解决哪些问题和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将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此次纳入的主要包括生活中常见的固定充电桩、移动式充电设施、随车充电设备等。目前在用的供电设备总体情况如何?通过强制认证能够解决哪些问题和隐患?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李春江表示,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具有电压高、电流大、工作时间长、安装使用环境复杂等特点。近年来,由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引发的触电、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并呈逐年快速增加趋势,严重威胁消费者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 李春江介绍,此次认证工作依据近期新修订发布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开展。 通过实施强制性认证,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防触电、短路保护、耐火耐燃等关键安全指标进行标准的符合性测试,同时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开展持续检查,保障产品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切实严把产品发证关和准入关,有效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屏障。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目前电动汽车整车、电动摩托车整车、电动自行车整车、为电动自行车配套的充电器、锂电池等都已经实施了CCC认证。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刘永东介绍,充电基础设施已经成为服务百姓出行需求的重要补能设施,未来几年,伴随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快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还将继续增长。 刘永东说,根据行业统计,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充电桩(枪)1188万个,其中公共桩339万个、私人桩849万个。我国现存充电桩相关企业数量达51.2万家,大多数为近两年新增的中小企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存在安全标准不统一、运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李春江介绍,考虑到目前行业中80%以上为小微企业,为给企业留有充足的时间,公告设置了1年5个月的过渡期,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有关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时在确保认证质量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积极采信企业已有的国际认证等检测认证结果,降低企业认证成本、缩短认证时间。
2024-12-26
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筑牢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础 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22日至23日,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部署2025年任务。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稳中有升,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断优化,质量发展水平再上新的台阶,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力促进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会议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做好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注重系统观念,统筹好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三对关系,确保监管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与改革开放举措协调配合;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更加注重风险意识和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市场秩序规范力度,切实提高“三品一特”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市场监管新的贡献。一是突出抓好市场监管系统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狠抓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二是扎实做好“深化改革年”各项工作。坚决落实三中全会部署的牵头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各层次各领域改革工作,健全完善深化改革协调机制。三是持续深化领域公平竞争治理。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健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优化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四是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切实破解消费领域痛点问题,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共治合力。五是促进平台经济领域各方主体互利共赢。促进平台规则公平透明,净化直播电商行业生态。六是着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稳链强链效能。进一步提高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实效,积极做好标准稳链工作,大力实施计量强基工程,加快完善认证认可体系。七是加快提高法治、信用、智慧监管水平。促进监管执法公平统一,推动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应用。八是大力整治损害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坚决纠治经营主体间恶性竞争,持续加大领域整治力度,切实提高涉企乱收费治理成效。九是加快提高“三品一特”全链条监管能力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建设,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十是巩固提升系统行风建设成效。推动系统行风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提升系统各领域行风建设实效。会议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维护好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要强化风险排查、加强值班值守,牢牢守住“三品一特”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安心过节。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同志、国家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总局反垄断总监出席会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4-12-17
第21届中韩合格评定分委会会议成功举办
2024年12月9日,第21届中韩合格评定分委会会议成功举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与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技术法规应对局局长分别率中韩代表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双方围绕新合格评定制度情况、互认合作成效和互认合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就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及网络安全认证新进展与韩方婴幼儿纺织产品认证新情况进行了分享交流;总结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与韩国国家统一认证标志(CCC-KC)工厂检查和能力验证合作成果,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服务双边经贸发展,惠及两国产业,中方还提出了“错位互认”模式及相关建议,为建立更加务实有效的合作机制和互认方式提供了解决方案。中方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可检测司,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及中方有关技术机构,韩方国家技术标准院、产业技术试验院、化学融合试验研究院、机械电气电子试验研究院等双方代表参会。
2024-12-11
中俄合格评定工作组第五次会议成功举办
2024年12月5日,中俄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监管常设工作组中俄合格评定工作组第五次会议成功举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与俄罗斯联邦技术法规和计量署计量、国家控制与监督司相关负责人分别率中俄代表团在线上参加了会议。双方回顾了中俄合格评定工作组的合作历程和成果,就俄罗斯代表团访问中国相关机构成果进行了研讨,并就双方汽车领域认证制度新政策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在中俄汽车贸易高速发展背景下,双方就简化俄方汽车认证程序、推动俄方在华设立汽车认证分支机构、中方认证机构获得俄方认证授权等事宜进行了商讨。中方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商务部欧亚司,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及中方有关技术机构,俄方技术法规和计量署计量、国家控制与监督司,交通运输科学研究中心等双方代表参会。
2024-12-04
2024年全国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座谈会召开
1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召开2024年全国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分析全国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作CCC免办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总局认证监管司有关负责同志对全国CCC免办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从健全管理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条线业务指导、优化CCC免办条款、防控履职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方向,要求进一步拉紧监管责任链条,坚决守牢CCC认证制度安全底线。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人员在总局主会场参会,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认证监管职能处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2024-11-28
未来三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这样干
近日,国家认监委印发《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增强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提升区域产业质量竞争水平、优化认证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了11项任务,设置了“质量认证‘精准帮扶’行动”“质量认证强链行动”等4个工作专栏。《方案》提出,通过3年努力,实现“政府激励引导、机构主动作为、企业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认证机构化水平有效提升,认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普遍增强,质量认证对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持续加大等目标。《方案》要求,要引导行业组织、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开展质量提升研究和技术服务,强化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协同发展;要推动质量认证与产业、金融、信贷等政策的协同供给,健全质量认证融资增信体系,将质量认证结果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认定条件;要强化效果评价,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完善任务举措,保障质量提升效果;要强化激励引导,鼓励认证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质量认证服务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近年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成效明显。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全国各地累计出台激励政策1636项,为小微企业提供“认证贷”等金融信贷支持608.5亿元,落实财政补贴6.5亿元;468家认证机构为5.4万余家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减免认证费用3876万元,为约64.9万家企业免费培训192.5万人次。2024年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年度营收平均提升9.7%,年产品销售额提升14.2%,年利润率提升8%,质量成本控制率下降5.8%。
2024-11-25
第十七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国内运作机制座谈会成功召开
1月14日,第十七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国内运作机制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认证机构代表关于落实《加快推进认证认可高水平开放行动方案(2024—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工作汇报,交流了认证工作进展和IEC合格评定体系年度发展情况,并就IEC中国国家委员会合格评定分委员会的组建等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行动方案》的重视程度,扛起责任、开拓创新,加快促进认证认可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认证认可体系。同时,要以参与IEC合格评定体系的质量和效能提升为重要抓手,扩大国际互认,培养国际化人才,提升全球化服务能力。据悉,中国是IEC四大合格评定体系成员国之一。截至目前,77家中国合格评定机构加入IEC合格评定体系,累计发证逾9万张,有效助力中国电子电工产品出口国际市场;累计181名中国专家在IEC合格评定体系任职,包括IEC合格评定局成员、IEC合格评定体系副主席等重要职务,为IEC合格评定体系建设、规则制定作出重要贡献。
2024-11-22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认研中心,各认证机构:现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2024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 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稳定扩大就业、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科技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强化质量认证支撑,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质量认证支撑作用,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发展理念和质量管理创新,不断增强小微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力。通过3年努力,“政府激励引导、机构主动作为、企业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认证机构化水平有效提升,认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普遍增强,质量认证对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持续加大。二、任务(一)增强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1. 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市场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要开展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状况调查,筛选“提升意愿强烈、提升潜力较大”的企业并建立帮扶台账,推动人员和技术下沉,指导企业系统化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支持行业组织、认证机构等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宣贯,增强小微企业高管理者质量意识,引导企业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加大质量创新投入,提升质量管理整体绩效。2. 分类分级分层开展认证帮扶。鼓励行业组织、认证机构探索制定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分级认证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要引导小微企业在满足质量管理标准通用要求基础上,灵活运用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管理、QC小组等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实施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创新认证模式,推行“一企一策、靶向服务”,为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小微企业制定差异化、个性化帮扶方案。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构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体系,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个转企、小升规,支持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3. 协同助力小微企业增信赋能。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质量认证的牵引作用,统筹各方力量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扶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税、金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联合出台激励措施,加大认证结果采信力度,扩大提升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聚焦破解小微企业“增信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认证增信+银行贷款”服务模式,促进质量认证与金融服务“双向奔赴”。专栏1 质量认证“精准帮扶”行动1. 梳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难点痛点堵点,建立帮扶台账。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从质量管理、技术工艺、产品质量和人才队伍等维度,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精准帮扶服务。2. 认证机构要创新认证模式,根据小微企业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分型分类实施帮扶。开展“四新”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帮扶行动,推动“四新”小微企业数字化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3. 截至2027年底,为约5万家小微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精准帮扶,助力小微企业在年度营收、年产品销售额、年利润率等方面有明显提升,质量成本控制率有明显下降,企业对帮扶成效满意度超过90%。(二)提升区域产业质量竞争水平。4. 梳理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认证机构要围绕区域传统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质量状况调研,摸清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构成、分布、质量水平等情况。从质量技术、质量管理、质量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比对,找准区域产业的共性质量短板,梳理出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质量难点痛点堵点,按照产业分类形成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清单。5. 推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支持地方产业集聚区发挥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探索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联动培育机制,引导“链主”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产业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将链上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提升产业链质量管理水平,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专栏2 质量认证强链行动1. 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质量认证强链专项调研,分级分类形成问题清单,按照区域、产业、企业等维度绘制质量认证强链图谱。2. 实施质量认证支撑产业链创新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产业链质量认证制度,实行“一链一策”,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3. 发挥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链”质量意识和能力整体提升。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质量认证协同机制,通过联合认证、产业链评价等方式,促进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与协同发展。4. 截至2027年底,梳理解决约30个产业链质量管理难题,形成一批产业链质量管理提升的典型案例,有效提升产业链质量管理能力。6. 深化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部分具有较强集聚效应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区域产业质量短板,协调统筹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认证机构、龙头企业等各方力量,探索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发挥区域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批质量认证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专栏3 质量认证赋能产业提升行动1. 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以质量认证为牵引,从质量基础设施、质量创新、品牌建设、金融信贷、税收减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认证结果采信,全链条推进“集成化、一体化”产业提升。2. 推进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形成质量认证与区域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更好发挥质量认证在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服务产业建圈强链、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3. 截至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约40个区域试点,形成一批区域试点典型经验,有效提升小微企业和区域产业质量水平和品牌能力。7. 深入开展“质量认证+”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要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绿色低碳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领域以及战略新兴产业,深入开展“质量认证+”服务,优化完善相关产业领域质量认证方案,提升企业质量诊断、改进、验证等能力。深化质量认证与计量测试、标准制定、认可检测、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品牌培育的融合发展与协同运用,提供“一站式”服务,更好释放质量认证服务效能。(三)优化认证服务供给。8. 提升质量认证服务能力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质量认证工具箱”综合作用,引导认证机构持续提升化水平。推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认证机构等加强能力建设,培育高水平质量认证人才,努力攻克一批质量认证服务技术。认证机构要聚焦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小微企业提供质量诊断、质量设计、技术改造、管理再造等增值服务。9. 开展行业特色质量认证。鼓励、支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龙头企业、认证机构等,开展行业特色认证、整合认证,优化认证服务供给。引导认证机构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和质量绩效水平进行量化评价,探索建立突出行业特色的分级认证,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四)提升小微企业质量意识。10. 加强宣传引导。市场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要总结推广提升行动的成功实践和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培训平台,打造适合小微企业、通俗易懂的培训课程。加强质量认证科普宣传,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通俗性、实效性、持续性,采取适宜形式,对在提升行动中表现突出的认证机构、行业组织等进行激励。通过质量认证综合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认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11. 强化质量意识。鼓励行业组织、认证机构和质量专家,面向小微企业高管理者开展质量管理公益培训,提供管理体系标准贯标服务,引导小微企业增强运用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力。发挥“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和“百万家企业质量管理培训平台”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培训辅导。专栏4 质量认证宣传培训行动1. 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品牌主题宣传和交流活动,加强小微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宣传解读工作。2. 定期总结推广制造业单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质量提升标杆成功实践和典型经验,强化示范。3. 以“质量月”“世界认可日”“中国认证认可大会”等活动为契机,加大提升行动实施指南和典型经验、案例的宣传培训力度。4. 截至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质量认证宣传培训约3万场,为约100万家小微企业免费培训约300万人次。三、保障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引导行业组织、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开展质量提升研究和技术服务,强化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协同发展。要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协调联动,推动质量认证与产业、金融、信贷等政策的协同供给,健全质量认证融资增信体系,将质量认证结果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认定条件。要强化效果评价,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完善任务举措,保障质量提升效果。要强化激励引导,鼓励认证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质量认证服务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2024-11-14
中国—印尼合格评定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11月9日,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签署合格评定合作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来与东盟国家有关部门签署的首份合格评定领域合作文件,也是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实质性结束后建立的双边合格评定合作机制。备忘录的签署为促进两国进出口贸易和技术合作提供了有效渠道和平台。按照备忘录约定,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备忘录所确立的目标,在共同关注的合格评定领域内开展联合研究,强化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加强沟通协调并深化交流合作,以期进一步推动双方技术创新,促进双边贸易与经济发展,长效支持两国可持续发展,巩固双方战略伙伴关系。
2024-11-08
澜湄合作项目中缅老柬合格评定培训在缅甸仰光启幕
10月28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澜湄合作)“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与产品、过程和服务国家认证机构实施培训”在缅甸仰光举行开班仪式。培训围绕促进澜湄合作相关国家合格评定领域能力建设和促进区域贸易便利化,对来自缅甸、老挝、柬埔寨三国政府和认证机构的30名学员开展为期10天的合格评定领域标准和技术培训。作为落实澜湄合作第四次会议共识的重要举措,本次培训在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国际合作司的指导下,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牵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协助,与缅甸科技部研究与创新司共同推动实施。中国驻缅甸、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缅甸科技部相关负责人参加开班仪式并致辞。来自缅甸、老挝、柬埔寨的学员代表发言。
2024-10-30
我国汽车芯片认证审查技术体系正式发布!
10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组织召开国产汽车芯片产业化应用及质量提升“质量强链”交流推进会。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出席并致辞。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增强创新合力解决芯片“卡脖子”难题,推动整个国产汽车芯片产业链的质量提升、效益提升;要充分利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推动构建全球汽车芯片检测认证体系;要充分探索合格评定向创新链转变,创造认证认可“新价值”,推动认证认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会上,国产汽车芯片认证审查企业名单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汽车芯片质量认证进入新的阶段。同时,汽车芯片认证审查技术体系1.0版正式发布,是我国在汽车芯片领域构建自主质量标准体系的权威性成果,不仅填补了国内汽车芯片质量认证体系的空白,也为未来产业链的协作和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海舟、邬江兴发表了主旨演讲。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相关科研院所研究人员、整车企业代表、芯片厂商代表,媒体记者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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